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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自05年3月1日起,南京已经取消向物业管理公司缴装修押金规定,而近日业主马先生向本站反映,称其装修时物业除了向他收取每平方3块多的垃圾管理费之外,还要求缴纳上千元的装修押金,为此马先生感到十分困惑。
规定取消后 物业公司仍收装修保证金
业主刘先生向编辑讲述了他缴装修押金的情况,“07年在城南买了套新房,装修公司刚准备入场,物业管理公司却要求她先交1000元的装修押金,因为当时不了解情况,很爽快地就缴齐了所有的装修保证金。后来验收结束后扣下了不少,现在回想起来原来是被坑了!”
业内人士透露,很多物业公司都曾向即将装修、准备入住的业主发出“入住须知”,规定在缴足各项费用的同时,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装修押金,否则就不给钥匙,而且装修押金在装修完毕后,还得抵押三个月才能退还。
60%业主不知装修押金规定已取消
近日一项有关装修押金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,参与调查的业主中有80%的消费者居然不知道装修押金规定已经取消,其中有很多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项物业公司缴了相关费用。
在得知规定早已取消之后,网名为博客的业主很是气愤,他说:“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,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的行为是不合理,属于欺骗行为。”
南京装饰行业协会会长朱炳生表示,05年南京物价局、房产住宅局的规范性文件方式禁止物业企业征收装修保证金;新的收费标准彻底取消了原先15元/平方米、最低800元/户、最高1500元/户的装修保证金的收取。他明确表示,马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属于违规行为。 |